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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6章 翘嘴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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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6章 翘嘴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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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76章翘嘴鱼(第1/2页)
    换帖被裴泽钰收走了,柳闻莺也没多说什么。
    她本就不在意那些,两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,写再多好话也不过是纸上几个字罢了。
    他愿收着就由他去。
    待喝过茶,柳闻莺便轻笑道:“二爷难得来一趟,我带你去庄子周边走走可好?”
    裴泽钰一笑,握上她的手,两人相携走出门。
    初夏的织云庄树林叠翠,风过叶鸣。
    两人并肩走在田埂上,柳闻莺指着远处新补的桑苗,细细说着来年的打算。
    她说得详尽认真,裴泽钰却极罕见的一个字都没听进去。
    姿态虽然是侧首听着,目光总落在她被日光镀上柔光的侧脸。
    心里唯有一个念头,他快被她钓成翘嘴的鱼了。
    日日夜夜都在思念,恨不得多看她几眼,将她整个人都刻进眼里。
    哪里还有心思顾及周遭清幽景致。
    庄子里的人远远瞧见,俱是垂首避让,神色恭敬。
    偶有胆大的偷眼去瞧,只见那位温润疏离的二爷,此刻眉眼舒展,唇角噙着浅淡笑意,柔软得都快化成春水。
    日光渐渐西斜,将整片桑田染成橙红。
    柳闻莺最后还是将裴泽钰送到庄子门口,马车已经备好。
    阿福坐在车辕上,手里握着缰绳,等着他上车。
    裴泽钰却迟迟不动,只看着柳闻莺。
    柳闻莺有些不自在,垂眸叮嘱:“二爷路上小心。”
    头顶传来一声叹息,如有实质的视线移走,裴泽钰就要转身上车。
    思来想去,柳闻莺还是叫住他。
    “二爷。”
    裴泽钰立即驻足,赶在他开口就要唤心肝两字之前,柳闻莺便将手中物件塞到他怀里。
    那是枚香囊,青色的,绣着几片竹叶。
    “里面装的是干桑叶和薄荷,提神醒脑,二爷路上乏了可以闻一闻。”
    裴泽钰接过香囊,布料柔软,握在手心。
    恨不得将她一同带回府邸,再也不分开。
    但他也知晓,她如今执掌织云庄,有自己的责任,不能太过蛮横。
    可终究是按捺不住心底悸动,裴泽钰一把揽住她的腰肢。
    柳闻莺错愕抬眸,唇已被他封住。
    吻来得突然又炽烈,带着压抑许久的思念,碾过柔软唇瓣。
    车辕旁,阿福与阿晋立即背过身去,不敢多看。
    暮色四合,余霞成绮,将整片桑田笼罩在温暖余晖里。
    自打那以后,裴泽钰每月休沐都会来。
    有时待一日,有时住两日,也不做什么。
    陪她走走,看看蚕,看看桑,看看日渐长大的落落在院子里追鸡撵狗。
    他来得次数多,柳闻莺便渐渐习惯了,甚至在屋里给他备下专门的用具。
    什么软垫,茶具,餐具,连熏香都换成了他惯用,样样按着他的喜好来。
    夏末,蚕虫结茧,缫丝刚毕,又要筹备织绸。
    新技艺,新工序,柳闻莺又忙得脚不沾地。
    但松紧有度,忙里偷闲时,她也会带着落落在庄子周边走走。
    渐渐地,她发现庄子周围的变化。
    不是季节更迭带来的草木枯荣,是人。
    庄子周围多了三三两两衣衫褴褛的人,起初只是零星几个,后来逐渐成群,拖家带口,面黄肌瘦。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376章翘嘴鱼(第2/2页)
    她蹙眉驻足,忽见桑田边蹲着个小女孩。
    那孩子约莫八九岁,瘦得剩一把骨头,正眼巴巴望着庄子里飘出的炊烟。
    柳闻莺继承了原身的记忆,触景生情,想起原身逃荒时的年岁,也是这么大,这么瘦。
    她鼻子一酸,让王嬷嬷去端碗粥和馒头。
    “吃吧。”
    小女孩先是不敢置信,后怯生生地接过,狼吞虎咽吃起来。
    柳闻莺蹲下来,“你是打哪儿来的?”
    “北边……打仗了,北狄人打过来,爹爹死了,娘亲带我逃难,路上也病死了……”
    孩子含糊道,粥水顺着嘴角流下,用手接住又喂回去。
    柳闻莺讶异,“北狄为何突然开战?”
    小女孩摇头,“不知道,好多人都往南逃,说京城有饭吃,有屋子住。”
    她吃完最后一口粥,一口馒头,眼睛仍直勾勾地盯着空碗。
    太久没吃东西,吃太多会把胃撑坏。
    柳闻莺塞给她铜板,孩子知道要不了饭有银钱也不错,怕她后悔收回去,立刻跑开了。
    柳闻莺立在原地,久久未动。
    暮风拂过桑田,带来习习凉意。
    她忽然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裴三爷,那个曾在长街纵马、笑得张扬恣意的少年。
    北狄与大魏开战,首当其冲的,便是他们这些戍边将士。
    也不知他可还好……
    铁马关地处北境,夏末时节,气息干冷,尤其是夜风更是裹挟寒意。
    裴曜钧在军营里待了半载,每日操练、巡哨、劈柴、喂马,从早到晚,没有一刻闲着。
    他晒黑许多,眉宇间属于京城贵公子的骄矜气,早被边关风沙磨成沉静坚毅。
    因着北狄偷袭,朝廷派了申屠将军前来引领战局。
    军务繁杂,需挑选识文断字的士兵,专司记录军议、整理军情之事。
    校场上,伍长挨个问过去,大多摇头。
    这群新兵多是农家子弟,能写自己名字已算不错。
    裴曜钧垂首立在队列中,默不作声。
    他怕的不是丢脸,是怕被认出来,被送回去,功亏一篑。
    可王虎早就看他不顺眼了。
    这厮平日里闷声不响,操练时却比谁都拼命,晚上别人呼呼大睡,他还在被窝里偷偷看兵书。
    王虎觉得他是装的,不然为何现在默不吭声?
    王虎想在伍长面前露脸,便扯着脖子大喊:“伍长,裴三会识字,我瞧见他晚上还看兵书!”
    伍长目光扫过来,“裴三,出列!”
    裴曜钧只得上前,伍长递过纸笔,“王虎所言当真?你若识字,写几个字瞧瞧。”
    接过笔,裴曜钧提腕在粗黄纸上写下铁马金戈四字。
    笔锋遒劲,结构舒展,竟是一手极漂亮的楷书。
    伍长挑眉,王虎也瞧见那纸上的大字,不认识,但也能看出是极为出彩的。
    周围兵卒窃窃私语,看向裴曜钧的眼神都变了。
    那一手好字,可不是穷乡僻壤里的混小子能练出来的。
    “既然有本事,先前为何不站出来?”
    伍长盯着裴曜钧,厉声喝道。
    “明日就要上阵,你们这群新兵蛋子,莫非未战先怯!?”
    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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