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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去白虎寨过大年夜!
接下来的两天,倒是过得风平浪静。
年关越离越近,祝家集也变得愈发热闹,每日熙熙攘攘的,一派祥和。
估计之前演武场的几条人命,镇住了老大,老二,这两天,倒没再整出什么么蛾子。
祝彪也没再离开行邸,每日只在院中与林冲习练枪法,又或与武松比划拳脚。
铜牛他们却乐疯了,只觉天天都在过年,不仅炊饼,粟饭管够,还他娘顿顿有肉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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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离谱的是,还不止一种肉。
比如前日,他们便两人分得一只叫花鸡,一碗酱兔肉,还有大半斤烤鹿肉,外加随便喝的山鸡炖菌汤。
庞秋棠没有胡吹大气,不仅箭法一流,打猎的本事也着实厉害。
当日上山,她射了两只麋子,十数只野兔,还有七八只山鸡,相当于其他猎户多日的收获。
这还是她不熟悉北山环境的情况下,她若成了猎户,估计用不了多久,就能将北山的野兽打绝。
祝彪也算理解了,为啥她老家的寺庙,要收猎税。
她们庞家人,实在是太残暴了!
大年三十,家家户户张灯结彩,炊烟袅袅,天才刚擦亮,爆竹声就已零星响起。
日子过得越苦,年味却越足。
忍了一年的馋,今天方能打打牙祭。
午饭,祝彪依旧没回祝家吃,午后,祝朝奉不得不豁出一张老脸,亲自来了行邸。
他平日最偏心,也是祝家最有出息的么儿,竟在年根底下被哥哥们生生逼得离家,委身客邸。
如今,他这一庄之主,已成了整个庄子,乃至独龙岗的笑柄,原来就不怎么爱出门,现在更是足不出户。
不过,当他赶到行邸时,便再也顾不上这些。
祝彪不在,他的手下也大都消失了,只剩几个老弱病残,张教头,武大,女眷,以及还不能下地的伤兵。
「我家么儿呢?」
祝朝奉强忍着才没薅张教头的衣襟,不过一张胖脸已然涨得通红,额头青筋突突直蹦。
「员外息怒,郎君今日外出,是给你置办年礼去了。」
张教头笑着朝他揖手一礼,语气十分平静。
「年礼?」
祝朝奉愣住了,旋即连珠炮似的追问道:「什么年礼?去哪置办了?为啥带走那么多人?」
张教头依旧不紧不慢,语气平和:「这些郎君没交代,老夫也不得而知,不过他说了,明日正旦必回。」
眼见祝朝奉又要发飙,张教头连忙又补了一句:「员外勿忧,郎君悍勇,麾下众多,安全自是无虞,他行事天马行空,想必定是备了份不得了的大礼。」
与此同时。
白虎山,山脚下。
靠近道路的一片林子,三辆太平大车缓缓停下。
一个矮壮汉子跳下横辕,他的左脚有些微跛,嗓门却大,冲着林子里喊道:「祝家酒肆前来送酒!顺道给众位好汉拜年!」
这汉子叫祝顺,祝家车脚行车把头,从前也是家兵,械斗时伤了腿脚,这才外放出去0
祝顺连喊三遍,林中才响起一声呼哨,随后乌泱泱的涌出二三十号人。
这些人衣袍破烂,面黄肌瘦,大冷天,竟还有人穿着漏脚趾的草鞋,手里提着锈刀破枪。
一看就是最底层的苦力喽罗。
不过其中倒有个头目模样的人,穿着脏兮兮的皮袍,胸口还挂了面护心镜,吊着一双三角眼,手提长刀。
看见他,祝顺连忙上前两步,抱拳道:「好汉爷,大年吉祥,俺替祝家酒肆送酒来了。」
三角眼没理他,只眯眼打量着不远处的三辆太平大车,先是看了车旁的十余车夫,护卫。
最后目光落在拉车的几头健骡身上,下意识舔了舔乾裂的嘴唇。
「好汉爷,今日大年,不若快些交割酒钱,咱们也都早些回去过年?」
祝顺不得不再次出声道,那三角眼终于扭过头,狠狠剜了他一眼,张嘴就骂:「直你娘!明明定好头午送酒,为何如今才来,害的老子卵都冻硬了。
「可是隋七爷?」
此时,车队那边,一个白面后生快步走来,他头戴方巾,面容清俊,旧皮袍下,一身半新的青色直裰。
走到近处,他规规矩矩朝三角眼行了个书生揖礼:「小子祝平,酒肆掌柜祝良次子,特代家父给七爷请安,赔罪。」
三角眼叫隋七,专责山寨外联事宜,被个读书人称作七爷,嘴角忍不住上翘,脸色也好了不少。
「你便是祝掌柜那念书的二子?你倒是说说,赔甚罪?」
「正是。」
祝平团手道:「家父今早跌伤了腿,急去医馆,故此耽搁了送酒之事。」
顿了顿,他继续说道:「为表歉意,家父特意多送了十坛醉天仙,外加两坛五年陈酿。」
一听这话,隋七的眼神顿时变幻起来,祝家酒肆的醉天仙一贯一坛,五年陈酿更是价值五贯。
不过晚了一个时辰送酒,这份赔罪礼,也算富有诚意,足够他向两位当家交差。
但他个人却没有落下任何好处,这让他十分纠结。
「家父还特意给七爷带了一包肉乾,请七爷多多包涵。」
此时,祝平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包袱,递到隋七手上。
「哦?祝掌柜倒是有心了。」
包袱甫一入手,隋七便心中有数,狗屁肉乾,分明是两贯钱,他顿时咧开嘴,露出满□黄牙。
将包袱塞进皮袍,朝身后喽罗一摆手:「都还傻愣住做甚?过来搬酒,回寨!」
片刻,天色渐暗,卸空酒坛的车队缓缓回程,拐过一处弯道时,道路两边呼啦啦冲出五六十人。
「三郎!如何?」
为首大汉,手持混铁长棍,正是栾廷玉,身边跟着林冲,武松。
「秋棠已经悄悄跟上去了,一路会留下记号,咱们也即刻上山!」
祝平跳下车辕,一把扯下方巾,脱下直裰,接过皮甲,麻利的披挂起来,竟是祝彪亲自假扮的。
真正的祝平,年龄倒是跟他年龄相仿,长相也不赖,却是个书呆子,胆小怕事,平日足不出户。
让他跟山贼打交道,怕是当场就得尿了。
扎紧腰带,将三截枪牢牢别在腰后,祝彪环视一众手下:「弟兄们,山上有几百贼匪,怕不怕?」
「不怕!」
众人参差不齐道。
铜牛这憨货抖了抖手中铁棍:「几百贼匪算个鸟?军主,俺铜牛如今可是吃饱了,一人便能打一百个!」
祝彪白了他一眼,肃声道:「跟我上山,可能会死,怕死的,现在转身退出,我绝不为难,现今,我再问一遍,怕不怕?」
「不怕!」
众人齐声应诺,无一人退缩。
这些家伙全是家兵中挑出来的精锐,大都参与过乡间械斗,甚至见过血,无惧厮杀。
再说了,虽然祝彪承诺不追究,他们也不敢转身退出。
逃兵能去哪?家兵营回不去,团练营待不下,甚至整个祝家庄都没了容身之地。
最后只能背井离乡,结局估计比死还惨。
「好!随我上山,去白虎寨过大年夜!」
「喏!」
祝彪当然知道这些,却不在乎他们是真心还是假意,哪怕假意,大胜之后,也会变成真心。
他笃信一句话,军心养不出来,唯有通过一场场胜仗打出来!
「顺叔,你做甚?」
行至山脚,祝彪扭头看见祝顺竟也提着刀,一一拐的跟在队伍最后。
「少庄主,我与你一同上山,别看我废了条腿,照样能打敢杀!」
他是祝家老一辈的家生子,从前还是祝朝奉长随,自然知道自家主子多宝贝这个么儿。
他所以上山,是想万一遇到危机时刻,舍命也要护住少主。
「哈!顺叔,你留在山下接应即可,此行必定万无一失。」
他轻笑拍了拍祝顺的肩头,随即转向武松。
「二哥,露上一手,壮壮士气!」